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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電子報內容
揭發「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弊端」記者會-新聞稿
全國教師會-新聞稿94.1.24

揭發「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弊端」記者會

校長遴選=校長連任

校長遴選的標準ð關係、背景……?

教育部自民國八十九年開始將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制度由派任制改為遴選制,以遴選制度相較於派任制應是進步的作法。但近一年來,我們卻發現:被判有期徒刑的校長可以績優連任、辦理教師甄選時將親人聘任進校的校長可以績優連任、學校辦理校長遴選對談會得票在全部候選人(一般為五人)最後一名的候選人可以選上校長,完全無視學校的意見……,凡此種種,不禁使基層學校開始懷疑: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根本是玩假的,只是教育部藉由這樣的制度,使現任校長得以連任,或將自己的人派任為校長的幌子

 

首先,先簡介教育部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制度:

校長遴選之程序及各校實務經驗如附件一所示。

 

再來針對教育部在辦理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時的現象提供給各位參考:

於去年(九十三年)暑假校長遴選委員會開會時,教育部的〝長官〞可以在各校長候選人進行報告及詢答時不在現場,俟投票時再進會場投票。如此的作為,不禁讓人感到錯愕與疑惑?!教育部的〝長官〞是否可以如此不尊重候選人?還是已有內定人選,僅是進來投票即可?請教育部對全國的民眾說清楚、講明白!

被判有期徒刑的校長可以績優連任:國立內埔農工曾校長於九十一年間,酒後駕車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被判有期徒刑確定(判決書如附件二)。但教育部在辦理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校長遴選時,由教育部提供的各項曾校長遴選考評資料中完全未呈現出來,致使曾校長通過績優考評連任該校校長。這是教育部完全無知,還是刻意隱瞞?如果教育部完全不知道,那教育部的督學系統是否出問題,可以廢除了?如果知情,那不就是刻意隱瞞?致使遴選委員在遴選時完全無法做客觀的判斷。

辦理教師甄選時將親人聘任進校的校長可以績優連任:國立恆春工商邱校長於九十三年辦理教師甄選時,將親人甄選為該校教師卻未迴避,被教育部記過一次處分,但教育部在辦理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校長遴選時,由教育部提供的各項曾校長遴選考評資料中完全未呈現出來,致使邱校長可以辦學績優轉任國立東港海事水產學校校長。這是教育部完全無知,還是刻意隱瞞?(甚至國立曾文農工王校長親自在網站上張貼:……最近反對我的人在傳耳語,「說我被記過,不是優秀校長不能連任」,企圖影響選情。但有一實例是恆春工商邱校長和我一樣都是教師甄試三等姻親未迴避,我們兩人同時接受獎懲委員會調查,同時接受處分,但他今年8月已首輪被遴選為東港海事校長。一個校長被記過,但他可功過相抵。校長是否優秀,要由訪視委員決定,不是看有沒有被記過。……)

學校辦理校長遴選對談會得票在全部候選人(一般為五人)最後一名的候選人可以選上校長,完全無視學校的意見:去年(九十三年)暑假教育部在辦理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過程中,我們看到許多不可思議的情形發生,其中最嚴重的莫過於學校辦理校長遴選對談會得票在全部候選人(一般為五人)最後一名的候選人可以選上校長,完全無視學校的意見,詳細資料如附件三所示,實在令人不知校長遴選的標準何在?請教育部給社會大眾一個答案!

另外,因學校工程弊案被羈押半年,於校長遴選前才交保候傳的校長可以績優連任?全校六成教師反對、八成學生反對的校長可以績優連任?到底教育部在辦理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出了什麼問題?請教育部給社會大眾一個答案!

自民國八十九年開始將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制度由派任制改為遴選制,整個遴選制度的主導者是教育部范政務次長,校長遴選時的主席是政務次長,相關事宜也多是由其負責。然近來有多所學校在辦理校長遴選時,皆向本會反映有許多外力介入,致使校長遴選結果不公,使基層學校漸對此一制度產生懷疑,對於校長遴選制度無疑是最大的傷害!尤其是去年(九十三年)開始,多位因案被判刑或記過的校長可以績優連任成功,使許多教師無法理解:到底校長遴選的標準何在?同時,以往歷次校長遴選過後,皆會辦理校長遴選檢討會,但從去年暑假校長遴選辦理完畢,至今未曾召開相關會議;甚且政務次長於去年四月針對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校長遴選召開之檢討會中明確表示將由三位當屆遴選委員針對校長遴選草擬校長遴選修訂辦法,但至今已近一年,本會代表至今未接到任何通知(三位當屆遴選委員之一)。

全國教師會為使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制度能更臻完善,不要有任何外力介入,因此在今天(一月二十四日)開始連續兩天的教育部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委員會召開的同時,召開揭發「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弊端」記者會,希望藉由凸顯校長遴選不公、失能(校長遴選無法汰換不適任、違法失職的校長,無法遴選優秀人選)情事,使教育部能謹慎處事,同時使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制度能更公平、公正、客觀。

請教育部給社會大眾一個答案!

請教育部給社會大眾一個答案!

請教育部給社會大眾一個答案!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邀請您一起來關心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制度。

採訪聯繫人: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呂秀菊 0937-525-779

            高中職委員會主任委員黃耀南 0953-039-475、0968-48-9876

聯 絡 電話:02-25675117轉20、 E-mail: ang20@ms48.hinet.net


附件三

針對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學校反應意見彙整

1.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行文必須辦理遴選之學校選(推)舉產生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各一人擔任該校遴選委員,公文延宕,致各校選(推)舉準備時間不足;另依「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任期考評辦法」第二條第四項規定「﹍﹍教師代表,應由各該出缺或申請連任、延任校長之學校全體教師選舉產生,家長代表應由各該出缺或申請連任、延任校長之學校家長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有部分學校未依規定辦理。

2.今年度之校長遴選委員會(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委員會)成員有:范巽綠(政務次長)、周燦德(常務次長)、李坤崇(教育部主任秘書)、顏火龍(中部辦公室主任)、林文昌(中部辦公室三科科長)、賴源聰(中部辦公室五科科長)、郭生玉(考選部次長)、鄭英耀(高雄市教育局局長)、張月雄(國立花蓮高工校長)、戴嘉南(國立高雄師大校長)、黃炳煌(淡江大學教育研究所所長)、曾憲政(國立新竹師院校長)、黃耀南(全國教師會高中職委員會主委)、出缺學校教師代表、出缺學校家長代表共十五人。相較於先前各次之委員會有很大之差異,其中行政代表佔多數,學校普遍憂慮遴選委員會的客觀性是否存在?而此次校長出缺學校數是歷年來最多的一次,其影響非常大,部分學校反應對於七月二十一至二十三日辦理之出缺學校校長遴選結果與學校的期望落差嚴重,深感痛心。

3.考評小組及教師代表、家長代表至申請連任校長之服務學校辦理考評時,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依規定得列席考評師生座談會。惟今年有多所學校在辦理申請連任校長考評時,考評小組召集人堅持不讓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列席師生座談會,使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無法參與考評工作,無法瞭解申請連任校長之辦學績效

4.召開第一階段第一次遴選委員會時,審議現職校長申請連任事宜,並審議現職校長辦學績效是否優良,竟將已明顯違法且學校有多處辦學不力之現任校長審議為辦學績優,雖經第一階段第二次遴選委員會翻案,審議為辦學不績優;然已使現任校長考評制度受到嚴重質疑,顯示現任校長考評制度是保障現任校長只要不出錯,甚至已違法,還是可以續任校長的理想制度?

5.今年第二階段校長遴選,有多所學校遴選之結果,遴選委員會明顯不尊重學校之意見,有多所學校明白表示:若教育部執意如此辦理校長遴選,則由教育部直接指定即可,不需要再由學校及家長背書。詳細之情形如下:

(1)國立蘇澳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因現任校長轉任他校校長,故今年辦理兩次校長遴選對談會(第一、二階段),學校皆積極辦理。結果於對談會中,全體家長及教職員工皆認為戴正雄教務主任因具備海事背景,同時從事海事水產教育二十多年,為該校最適任之校長人選;然遴選委員會竟選出於該校對談會中表現第六名(六位候選人)之陳志勝主任為新任校長,令學校感到錯愕?同時令人不解,為何在遴選委員會中問答時,尚須主席(政務次長)提示才能正常對話的陳主任(因為太緊張),為何會在遴選委員會中出線?經宜蘭地區學校反應:陳主任於今年總統大選時,擔任陳水扁總統宜蘭區競選副總幹事,同時於校長遴選前,既有傳聞陳主任是內定人選,惟因其在對談會中表現最差,故家長及教職員工皆認為不可能,結果傳聞成真,令人對於這樣的結果產生莫大質疑。

(2)國立台中文華高級中學

因現任校長申請退休,學校辦理校長遴選對談會,於對談會中,全體家長及教職員工皆認為台中縣立豐東國中陳立偉校長是該校最適任之校長人選。然遴選委員會卻選出於該校對談會中表現第四名(五位候選人)之吳寶珍校長(台中縣立豐南國中校長)為新任校長。基層反應吳寶珍校長與政界長期關係良好,校長遴選前亦有所傳聞為內定人選,令人質疑遴選委員會的客觀性。

(3)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

因現任校長轉任他校校長,學校辦理校長遴選對談會,於對談會中,全體家長及教職員工皆認為國立員林高中孔建國校長為該校最適任之校長人選,且與其他校長候選人有明顯之落差。然於校長遴選委員會中,若非該校教師代表及家長代表強力主張:要求教育部及遴選委員會尊重該校之決定,否則將是於對談會中第四名之溪湖高中陳修平主任(目前借調教育部技職司)當選,亦是傳聞中之內定人選。

(4)國立虎尾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因現任校長申請退休,學校辦理校長遴選對談會,於對談會中,全體家長及教職員工皆認為國立新竹高商吳聲坤主任是該校最適任之校長人選。然遴選委員會竟選出於該校對談會中表現第五名(五位候選人)之台南縣西港國中謝茂水校長為新任校長,令學校感到錯愕?同時令人不解,為何學校最無法接受的人選可以遴選上,同時在遴選前,已有傳聞謝校長為內定之校長人選,惟家長及教職員工皆認為教育部不可能如此作為,然結果卻是如此,令家長及教職員工無法接受。另據台南地區學校反應:謝校長與陳水扁總統親家趙玉柱先生同一球隊,關係菲淺,令人對此一結果感到憂心。

 (5)國立台南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因現任校長轉任他校校長,故今年辦理兩次校長遴選對談會(第一、二階段),學校皆積極辦理。於對談會中,全體家長及教職員工皆認為國立新化高工劉麟麟主任是該校最適任之校長人選。然遴選委員會竟選出於該校對談會中表現第四名(五位候選人)之國立鳳山高中梁榮財主任為新任校長,令學校感到錯愕?同時於遴選委員會中,主席(政務次長)提出一份由錢林慧君立委所轉知該校檢舉之黑函,檢舉學校在辦理對談會時不公正客觀,並未給學校代表說明即進行投票。然由該校之校長遴選對談會報告書中,可以清楚瞭解該校辦理對談會非常嚴謹。同時是參考上學期辦理校長遴選作業非常良好之台南女中模式辦理,然會中主席(政務次長)及主任秘書卻質疑此一制度,使參加兩次校長遴選委員會的委員莫名其妙,因為上學期主席(政務次長)及主任秘書還誇讚台南女中之辦理模式比大學校長遴選還要嚴謹,為何一樣的模式在短短半年內,就被相同的人質疑。

(6)國立恆春工商職業學校

因現任校長轉任他校校長,學校辦理校長遴選對談會,於對談會中,全體家長及教職員工皆認為國立林口高中李恆霖主任為該校最適任之校長人選。然於遴選委員會中卻選出於校長對談會中表現第四名(四位候選人)之台東縣議會陳劍賢主任秘書為該校校長,亦是傳聞中之內定人選,惟該校之家長及教師不相信有此情形。結果卻如傳聞所言,令人錯愕。

同時陳主任秘書於教育部佈達後,卻以議會慰留、要照顧年事已高母親及路途遙遠三個理由懇辭恆春工商校長職務。

6.綜觀上述學校校長遴選之結果,可以歸納下列幾個共通的問題:

(1)教育部校長遴選委員會完全無視於學校及家長之意見,僅憑藉著短短每位校長候選人十五分鐘的願景說明及問答,既決定各校之校長人選。而決定的標準何在?

(2)教育部校長遴選委員會完全不尊重學校及家長之意見,即使在學校辦理之校長候選人對談會中表現最差,同時經過學校電話訪查最差之候選人,教育部校長遴選委員會仍可以選為校長,使學校辦理校長候選人對談會的機制及功能蕩然無存。

(3)校長候選人只要透過各種政治力或其他方式運作即可當選校長,為何還要學校辛苦辦理對談會,對學校及家長是一種莫大的侮辱。同時也使校長遴選制度變成政治角力的殺戮戰場。

(4)整個校長遴選過程讓人看到太多的行政(政治力)介入,完全不尊重學校,讓人看不到校長遴選的客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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