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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云何為『如來十光明慧』 眾所周知:『如來』者,其義有三。謂法身、報身、應身也。如同《金剛經》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此法身如來也。《轉法輪論》云:「第一義諦名如,正覺名來。」此報身如來也。《成實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此應身如來也。至於云何為『如來十光明慧』?依《菩薩瓔珞經》開示:如來光明不可思議,超過三界為無有等,法光明者有十藏行。云何為十?所謂 1.勇猛道場不毀諸法。 2.諸法無盡得四無畏。 3.辯才通利離世八法。 4.六通徹達無所罣礙。 5.演暢妙法不懷怯弱。 6.不行放逸永離五蓋。 7.慈悲喜護普愍一切。 8.遊諸佛國化導一切。 9.根門具足不樂下劣。 10.修無上道不捨法意。 由此觀之,如是『十者』,即所謂如來十光明慧,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光明』者,自瑩謂之光,照物謂之明。有二用:一者破闇,二者現法。佛之光明者,智慧之相也。如同《探玄記》曰:「光明亦二義:一是照闇義,二是現法義。」《往生論註》曰:「佛光明,是智慧相也。」又『慧』者,叡智的意思,也就是確知諸法真相的智慧。 總而言之,『如來』者,梵語曰多陀阿伽陀Tatha%gata,譯言如來,佛十號之一。又佛之本覺、始覺、究竟覺,與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以及法身佛、報身佛、化身佛等種種道理,本來都是相互聯繫,互為因果的。換言之,因為有了本覺,才說始覺,然後就有究竟覺;因為有了自覺,才有覺他,最後達到覺行圓滿;因為有了法身佛,才有報身佛,所以就有化身佛。此即是《大乘妙法蓮華經》所云之『由本垂跡,開跡顯本,廢跡立本,為實施權,開權顯實,廢權立實』之道理。恰如蓮華一樣,為蓮故華,華開蓮現,華落蓮成是也。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7年10月15日星期日 妙音書院【http://blog.xuite.net/famscl/a 】 -官網
請常念『南無 阿彌陀佛』 能增福慧、消業障、生淨土。 妙音書院 林水鎮居士合十 歡迎至[ http://mychannel.pchome.com.tw/channels/f/a/famscl ]訂儒K費『妙音書院』電子報 淨宗學院網[ http://www.amtb-aus.org/ ] 法鼓山全球資訊網[ http://www.ddm.org.tw/ ]